赠与房屋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,在实际生活中,赠与房屋后反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。对于反悔赠与房屋的,能否追回装修款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。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,对反悔赠与房屋能否追回装修款进行探讨。

一、反悔赠与房屋的法律规定
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但是,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得撤销。”
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,受赠人因受赠财产的瑕疵或者受赠财产的价值减少,请求减少赠与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”

二、装修款追回的法律依据

1. 装修款属于赠与财产的一部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因此,在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前,装修款可以作为赠与财产的一部分,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。

2. 装修款具有特定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,受赠人因受赠财产的瑕疵或者受赠财产的价值减少,请求减少赠与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装修款作为房屋赠与合同的一部分,具有特定性,受赠人不得要求返还。

3. 装修款与房屋价值存在关联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:“赠与财产的价值,按照赠与合同成立时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。”因此,在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后,装修款与房屋价值存在关联,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。

三、装修款追回的实践案例

1. 案例一:甲将一套房屋赠与给乙,双方约定房屋装修费用由甲承担。后甲反悔,要求乙返还装修款。法院认为,装修款属于赠与财产的一部分,甲有权要求返还。

2. 案例二:甲将一套房屋赠与给乙,双方约定房屋装修费用由乙承担。后甲反悔,要求乙返还装修款。法院认为,装修款具有特定性,乙有权要求返还。

反悔赠与房屋的,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装修款。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综合考虑装修款与房屋价值的关联性、装修款的特定性等因素,作出公正的判决。对于赠与房屋后反悔的情况,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,避免不必要的纠纷。

参考文献:

[1]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[2]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

[3]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